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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内容 |
要求及注意事项 |
9 月 22 — 26 日 |
预报名(专业考试报名) 面报: 9 月 22 — 26 日 函报:截止于 9 月 24 日,以寄发地邮戳为准 |
报名须提交 1 、《 中央音乐学院 2005 年全国统招硕士生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表》(见附件四); 2 、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(详见附件二); 3 、身份证复印件(考试时验原件); 4 、 1 寸免冠半身近照一张; 5 、专业考试费 300 元。 |
10 月 9 — 11 日 |
接发准考通知 |
12 日未接到考试通知者请与我部联系 |
10 月 14 日 |
加试视唱练耳 |
加试对象: 1、 同等学力考生(含专科学历者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、非音乐专业毕业生); 2 、所有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 注:本院音教系毕业生及报考音乐文献翻译的考生除外。 |
10 月 15 日 |
加试成绩公榜 |
未达及格标准者,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 |
10 月 16 — 20 日 |
专业科目考试 |
详见附件二 |
10 月 24 日 |
专业成绩公榜 |
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,确定是否以报考我院为第一志愿 |
10月 24— 31日 |
政治、外语统考网上报名 |
网报时考试地点可以选择我院或本人所在地 |
11 月 10 — 14 日 |
考生本人凭报名号,到所选择的报名点,交纳报考费、交验相关证件、确认网报数据、现场照相。 |
届时须提交以下材料: 1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(两证均验原件、交复印件)及教务处开具的“应届本科学生”证明; 2、其他人员(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)持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(两证均验原件、交复印件)。 |
11 月 16 — 22 日 |
发准考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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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 年 1 月 |
政治、外语统考 |
以网报通知为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