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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。
二、 我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进行初选,按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:1.2~1.5的比例,筛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。
三、 复试要求及时间将在4月上旬公布。
四、 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填写我院《招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并将《登记表》与相关资料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。投寄资料恕不退还。
五、 联系方式: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(研究生办公室);电话 68302032 骆惠,68302028 宁绍华
六、 通讯地址: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 100044
七、 附件:《招考研究生申请调剂登记表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