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注:本说明仅适用于在北京报名、考试的考生,在京外报名、考试的考生请关注本地(直辖市、省、自治区)高招办有关报考外地高校报名办法的信息;MBA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北京报名。
1、 考生请于2003年10月25日0:00至11月5日24:00,登陆我校网址首页,点击“网上报名”,应按照要求录入、提交报名信息,支付报考费,打印有关表格。
2、 在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内,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,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(或现役军人、文职干部证件)和学历证书,到我校视听中心大厅确认报名信息、拍摄电子照片等手续,逾期未办理,报名无效。
3、 报考MBA专业的考生可先在网上报名,然后必须在2003年11月10日至14日内到我校办理拍摄电子照片等手续。
4、 对在提交的信息和报考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、录取资格或学籍。
5、 本次报名阶段将不再要求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盖章。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。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,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,本校不承担责任。
研究生招生办
2003年10月2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