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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关于办理2003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通知

作者:中国普法…    文章来源:中国普法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4-4-14 【字体:


  根据司法部《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  一、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240分;属于《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》和《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》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,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25分。
  二、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,请登录网站: www.bjsk.com .cn 按照要求填报《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》。
  三、北京地区法律职业资格审查工作定于2004年1月5日至1月11日进行(周六、周日不休息)。
时间: 上午: 9:00-12:00
下午: 1:00-4:30
  四、请考生在网上填报好《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》,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到法律出版社(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),进行资格审查。
  五、考生须持以下材料:
  1、成绩通知书;
  2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,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;
  3、学历证书(学位及毕业证)原件及复印件;
  4、近期同底2寸(46mm X32mm)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。
  以上复印件均须A4纸。
  六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经司法部审核后,批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,颁发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。申请人领取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的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。

 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
二00三年十二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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